昆明市商贷转公积金贷款规定,是指在昆明市范围内,申请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根据这一规定,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可以将原本的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享受更加优惠的利率和还款条件。
首先,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要申请转换商贷为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需要在资金开发商办理商业贷款时,借款人和资金开发商需完成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申请。
其次,符合条件的借款人需满足一些条件。借款人必须是在昆明市范围内购房的首付款支付人。借款人本人或其配偶在昆明市范围内缴纳社会公积金连续缴存满2年以上,并且当月缴存基数在所在单位缴存基数严格控制期内的正常值范围内或高于最低要求。
此外,借款人还需要满足所购房屋的相关条件。购房属于新建商品住房的,应当满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年内,不得转让、赠予或其他方式变更产权,有效期剩余年限不少于30年,不得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购房属于存量商品房的,需符合《昆明市商品房预售许可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最后,符合条件的借款人还需在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转换手续。借款人在1年内提出申请,核定后即可办理转换手续。申请时需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转换申请函、身份证明、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等相关材料。
总之,昆明市商贷转公积金贷款规定的出台,有助于借款人享受更加优惠的利率和还款条件,降低购房压力。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来说,转换商贷为公积金贷款是一种非常有吸引力的选择。希望这一政策能够帮助更多的人实现购房梦想,促进昆明市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发展。